如何在cad中自定义线型

线型定义文件中用两行文字定义一种线型。 第一行包括线型名称和可选说明。 第二行是定义实际线型图案的代码。

第二行必须以字母 A(对齐)开头,其后是一列图案描述符,用于定义提笔长度(空移)、落笔长度(划线)和点。 通过将分号 (;) 置于行首,可以在 LIN 文件中加入注释。

线型定义格式

线型定义的格式为

*linetype_name,description
A,descriptor1,descriptor2, ... 

例如,名为 DASHDOT 的线型定义为

*DASHDOT,Dash dot __ . __ . __ . __ . __ . __ . __ . __ 
A,.5,-.25,0,-.25 

这表示一种重复图案,以 0.5 个图形单位长度的划线开头,然后是 0.25 个图形单位长度的空移、一个点和另一个 0.25 个图形单位长度的空移。 该图案延续至直线的全长,并以 0.5 个图形单位长度的划线结束。 该线型如下所示。

__ . __ . __ . __ . __ . __ . __ . __

LIN 文件必须以 ASCII 格式保存,并使用 .lin 文件扩展名。 下面介绍了有关线型定义中每个字段的附加信息。

线型名称

线型名称字段以星号 (*) 开头,并且应该为线型提供唯一的描述性名称。

说明

线型说明有助于用户在编辑 LIN 文件时更直观地了解线型。 该说明还显示在“线型管理器”以及“加载或重载线型”对话框中。

说明是可选的,可以包括

  • 使用 ASCII 文字对线型图案的简单表示
  • 线型的扩展说明
  • 注释,例如“此线型用于隐藏线”

如果要省略说明,则请勿在线型名称后面使用逗号。 说明不能超过 47 个字符。

对齐字段 (A)

对齐字段指定了每个直线、圆和圆弧末端的图案对齐操作。 当前,AutoCAD 仅支持 A 类对齐,用于保证直线和圆弧的端点以划线开始和结束。

例如,假定创建名为 CENTRAL 的线型,该线型显示重复的点划线序列(通常用作中心线)。 AutoCAD 调整每条直线上的划点序列,使划线与直线端点重合。 图案将调整该直线,以便该直线的起点和终点至少含有第一段划线的一半。 如果必要,可以拉长首段和末段划线。 如果直线太短,不能容纳一个划点序列,AutoCAD 将在两个端点之间绘制一条连续直线。 对于圆弧也是如此,将调整图案以便在端点处绘制划线。 圆没有端点,但是 AutoCAD 将调整划点序列,使其显示更加合理。

用户必须在对齐字段中输入 a 以指定 A 类对齐。

图案描述符

每个图案描述符字段指定用来弥补由逗号(禁用空格)分隔的线型的线段长度:

  • 正十进制数表示相应长度的落笔(划线)线段。
  • 负十进制数表示相应长度的提笔(空移)线段。
  • 划线长度为 0 将绘制一点

每种线型最多可以输入 12 种划线长度规格,但是这些规格必须在 LIN 文件的一行中,并且长度不超过 80 个字符。 用户只需包含一个由图案描述符定义的线型图案的完整循环体。 绘制线型后,AutoCAD 将使用第一个图案描述符绘制开始和结束划线。 在开始和结束划线之间,从第二个划线规格开始连续绘制图案,并在需要时以第一个划线规格重新开始图案。

A 类对齐要求第一条虚线的长度为 0 或更长(落笔线段)。 需要提笔线段时,第二条划线长度应小于 0;要创建连续线型时,则第二条划线长度应大于 0。 A 类对齐至少应具有两种划线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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